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的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六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做好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对象及条件
具体选拔条件见附件1。
二、申报要求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初审后,将申报对象《申请书》(一式2份)、附件材料(一式1份,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、真实性承诺书、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、学历(学位)证书、职称、资质证明(证书)、发表的主要论文(期刊封面、目录及含标题、姓名的正文页,注明被引次数)、出版的主要著作(封面、目录)、专利证书、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、获奖证书、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。均按人员分别装袋,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,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)、推荐人选汇总表(一式1份)在8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, 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人事处邮箱(ycfyrsc@126.com)。
附件2:相关附件.doc
人事处
2021年7月22日